快訊/ 「台灣之光」大廠 在美國栽了
據監委調查報告,台中市政府在接獲通報後進行查察,但查核內容多集中於仲介收費、宿舍環境及形式性事項,未依ILO指標就工時制度、薪資給付、行動自由及管理控制等核心風險進行實質調查。多數案件亦以「經協處後無疑義」或「移工失聯」為由結案,未見持續追蹤或後續勞動檢查機制,顯示查核作為流於形式。
而巨大機械早在2024年6月即被外媒披露涉及強迫勞動,勞動部雖已有掌握,但後續僅依台中市政府回復之調查結果,即認定「無違法情事」,未進一步建立覆核或再查證機制,顯示對強迫勞動議題之風險辨識敏感度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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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委指出,此案是我國製造業首度因疑涉強迫勞動而遭美方採取暫扣措施,對我國聲譽及國家形象均造成重大影響。經濟部及勞動部於協助企業接軌國際人權標準、建構符合國際規範的申訴與救濟制度方面,仍有精進空間。調查報告22經監察院聯席會議透過後,已函請勞動部及經濟部檢討改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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