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午逆行車禍判刑 中國籍董事 今午5時半逝世
推事最後判被告罰款1萬令吉、監禁1天,並吊銷駕駛執照2年,若未能繳付罰款,須以監禁12個月代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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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被押上庭看到女兒後,被告的神情顯得哀傷。
被告已在我國經商30年
張獻明為被告辯護時指出,被告在我國經商30年,也在本地成家並育有20歲的大馬籍女兒,後者目前在私立大專念書。
「被告是家裡重要經濟支柱,除了獨力照顧生意,也需要照顧岳父母。」
他說,被告在事後對其行為感到後悔,並願意承擔被撞轎車司機的全部損失,當時對方車上有2人,並無受傷。
主控官諾哈紫花指出,被告的行為已嚴重威脅公眾安全,應該被判處一個更具有警惕效果的刑罰。
張獻明說,被告在事發3天前才從中國回馬,當地是左駕,或是造成被告逆行駕駛的原因。
但主控官以被告已在我國定居30年,指從中國返馬不是逆行的合理理由。
在被告認罪後,推事賽夫指出,醉酒駕駛是嚴重罪行,雖然被告是外國人,但也須尊重我國法律。
被告周四(30日)上庭面控時,樣子虛弱,甚至一度需要庭警攙扶下車,及坐上輪椅。
據記者觀察,被告在由警察客貨車送到法庭時,一度趴在座位上,似乎渾身無力,之後在庭警的攙扶下,坐上輪椅進入扣留室等候審訊。
基於被告的健康情況欠佳,該案原本被安排在一樓的第二推事庭審訊,改用底層第三推事庭審訊,而從扣留室到推事庭的路段,庭警也安排他坐輪椅到有關推事庭面控。
此外,被告被押上法庭面控時,其女兒一度推開正在執行採訪工作的記者手機,並沖向由庭警用輪椅推動的父親。
被告女兒的情緒激動,看到父親後直接落淚,被告當時也連連安慰女兒說:「沒事,沒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