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/顏寬恆涉貪案大逆轉? 最高法院出手了

快訊/顏寬恆涉貪案大逆轉? 最高法院出手了
美麗夢想 2026-06-02 檢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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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黨立委顏寬恆被控詐領助理費108萬4976元,台中高分院去年9月依法判處7年10月徒刑、褫奪公權3年,沒收犯罪所得108萬餘元,案經被告上訴,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判決未臻完備,今(28日)撤銷原判決並發回更審。對此,顏寬恆辦公室發出聲明稿,感謝司法終究願意重新檢視本案諸多爭點與疑義。

顏寬恆被控在民國107年至109年間,利用林進福擔任人頭助理,虛列立法院薪資,詐領助理費108萬4976元,台中地方法院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判處顏寬恆7年10月、褫奪公權3年;偽造文書部分判刑6個月(可易科罰金)。二審台中高分院去年9月維持一審判決,判處顏寬恆7年10月徒刑、褫奪公權3年,沒收犯罪所得108萬餘元,林進福判刑7年8月、褫奪公權2年,案經被告上訴,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原判,並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。

由於全案仍未定讞,因此顏寬恆目前立委職務未受影響,暫無解職的問題。

對於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並發回更審,顏寬恆辦公室發出聲明稿,表明本人表達尊重,也感謝司法終究願意重新檢視本案諸多爭點與疑義。

顏寬恆在聲明稿表示,一路走來,我始終相信,司法不應該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,更不該淪為執政者打擊異己的手段,然而從2023年3月22日宣布投入2024立法委員選舉開始,在完成黨內登記後不到一周,3月28日即遭檢調大規模搜索,其搜索與偵辦手段之粗暴,甚至遠超過當時民進黨內爆發的共諜案,社會自有公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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